《十二怒漢》(12 Angry Men),1957年的電影,卻能夠一直高居IMDB觀眾評分首十名內,自然有其道理。

故事很簡單:一名少年涉嫌殺害父親,人證物證俱在,陪審團十二人需要退席商議,不論最終認為「有罪」或「無罪」,必須是一致裁決。十一名陪審員都認定被告罪,唯獨一人(亨利方達飾)力排眾議,要求詳盡討論一番......

整部電影就是叙述十二人在一間房間討論的過程,最初只有一人質疑其他人認為被告有罪的判斷,而他一再強調自己並非認為被告無罪,只是抱有「合理懷疑」,不肯定而已;慢慢地越來越多人有「合理懷疑」,投下「無罪」一票。劇本出色是無容置疑的,主題明確,半個世紀後觀看,縱使對結局已無懸念,依然感覺節奏明快,戲味毫不遜色。短短96分鐘片長,竟然十二人位位形象鮮明,無一人面目模糊,除了編劇的功勞外,導演Sidney Lumet能夠於缺乏動作戲甚至連演員走位也極受局限的情況下,困在狹小的空間單靠文戲讓演員將角色的特點一一表現出來,實力非凡。

本片歌頌鼓吹的是西方法律強調證據寧縱莫枉的精神,難怪深受西方觀眾歡迎。

這種以一群人困獸鬥討論為題材,主要依靠對白的電影,我聯想到2007年的《來自地球的人》(The Man from Earth》。一名教授於同事為他舉行的歡送會,「揭露」自己是不死人,生活在地球已14,000年,親身經歷了無數歷史上的重要事跡。題材對普羅大眾來說算大膽,看點是同事們聽到這難以置信的奇事後不同的人性表現,有人感到信仰被褻瀆而憤怒了,有人崩潰了。頗有趣的一部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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