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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麗史翠普(Meryl Streep)1988年的名作,演一位受盡屈辱被控謀殺親生女兒的婦人,據說演得十分精彩,不知何故要等到廿年後才觀看本片。

一名澳洲婦女Lindy(Meryl Streep飾)和牧師丈夫(Sam Neill飾)帶著小孩到一岩石區旅遊,晚上野外露營。Lindy看見一頭澳洲犬從她的初生女兒睡覺的帳篷中出來逃去,只一瞬間女嬰就不見了,事後只留下一點血跡和破衣服。傳媒廣泛報導引起了澳洲人普遍的仇視,認定夫妻二人是變態邪教徒,殺害女兒嫁禍澳洲犬,Lindy更慘被控告,由受害人變成兇手,澳洲人的眼中釘。

看畢本片感覺與預期相差甚遠,以為會是表現得慘絕人寰呼天搶地的悲憤,女主角卻是出奇的平靜,流露得更多的是對民眾、傳媒、法律的輕蔑。梅麗史翠普演繹出色嗎?答案是肯定的,雖然不算是她的代表作,但是敗給Jodie Foster的《暴劫梨花》(The Accused),證明奧斯卡有時和戲中的法律無異。

本片集合了最討厭可憎的幾類人:八卦無知充滿偏見人云亦云的群眾、譁眾取寵不擇手段的傳媒、標榜未成熟的科學研究成果的所謂科學家、每有動物襲擊人類都為動物辯護的正宗「人面獸心」之徒、不懂預防避免危險置兒女於危機四伏之地不負責任的父母、以及明明歷經兒女死去的慘卻劇還要深信是神的安排,欣慰必將於天堂重逢,自欺欺人無知無賴的盲目教徒......單靠編劇的想像力未必那麼厲害,這宗令人心碎的悲劇根本就是改編自1980年的真人真事,戲中某些對白都是現實中的主人翁公開說過的。

無法認同那對夫妻,只能同情無辜死去的女嬰。現代都市社會竟然發生嬰孩被野狗帶走咬死的慘事,父母雖然不是謀殺,卻肯定是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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