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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共房屋政策之畸形,令人憤慨,既違反公平原則,也違反公義準則。公屋住戶入息資產條件有名無實,一日上樓,變相終身享有居住權利,還往往可以世襲,就算後來家庭收入暴増隨便交個所謂「市值租金」即可;可憐多少家庭每天在捱昂貴租金,一家幾口只能租個房間苟且偷生,生活拮据。

土瓜灣劏房大火慘劇,本來一家四口在迎接第五位成員,結果三屍四命,剩下一家之主孤家寡人,才終於「獲得恩恤」安置入住公屋單位,多麼諷刺!當燒焊工人的他工資有多少?還要養一家四口,申請公屋六年都未成功,如今單身男人一個反而可以了,原來要「死」!死,死得夠慘,才能獲「恩恤」享用這種福利。這裡是香港,不是什麼落後小農村啊!

為什麼政府不能多建一些公屋?為什麼政府不能叫已經不合資格的住戶遷出,騰空單位幫助真正更有需要的市民?要公平公義地分配有限的房屋資源有那麼困難嗎?嚴格執行入息資產審查,超級富戶請離開,退休人士豁免。若非政府令人深信公屋是一世的福利,公屋住戶中有一大部份老早儲蓄置業啦。劏房?禁絕啦!就這麼簡單。

不,政府不是不懂如何解決問題,是不願。公屋住戶都是既得利益者,人數眾多,既得利益集團龐大,議員爭取選票唯恐不及,誰也得罪不得。算了,香港可以有收入豐厚的垃圾議員局住公屋,那些「未符合資格」的市民就繼續等吧。

又是一個大眾欺壓小眾的現象,人多永遠蝦人少,人多大晒!

那些實際已經置業搬出卻霸佔空置公屋單位的人,居然沒有察覺自己對這些悲劇間接要負責任,深夜仍能睡得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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