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反皮草、反魚翅後,又有反熊膽,在各種媒體、blog、Facebook等都有人呼籲,這種鼓吹照顧動物權益的「人道」活動只會越來越多,人類普遍對此議題亦會越來越敏感。

捕鯊取鰭然後放牠回大海中流血而死是否殘忍?長期插喉取活熊膽汁是否殘忍?的確殘忍,十分殘忍。當我自問良心說出答案時,卻也自知掩蓋不了箇中虛偽。

為什麼?

因為不自禁就會聯想到:養殖填鴨將飼料灌進鴨子的喉嚨難道就不殘忍?肥美的鵝肝其實是鵝被迫過度進食的脂肪肝,又不殘忍?日本刺身活脫就是我國古時的凌遲酷刑,我們又大快朵頤?

再進一步想想,街市殺雞殺魚是怎樣殺的?雞被人先在喉嚨割一刀,還懂得拍打兩翼卻被丟進熱水中;魚被人用刀身大力拍打頭部,再在魚鰓開始分屍,其時魚身還會動呢。

人類既然主導了世界,動植物無可避免為人類的生活犧牲,不論為求人類生存,還是享樂。是的,享樂。

動物被關進動物園時牠的「自由」到哪裡去了?狗隻被人類收養要做絕育手術植入晶片,牠的「生育權」、「狗權」呢?無疑,不少人養寵物的確付出感情,待之如家人一般,但是若將一個人先閹割了再剝奪他自由然後待他好好的,就很「人道」,很有「愛心」了?

再來,人類養豬養牛種瓜種菜自給自足似乎理所當然,人創造出一個生命就代表有權力摧毀這生命嗎?

人誕下嬰兒、養育再吃掉,就很「人道」了?當然不。很明顯的,所謂「人道」只適用於人類。

在人類社會談動物權益,是人類選擇性執行的價值觀,是為了讓自己好過的行為而已。

魚翅本來就無甚味道,亦不是非吃不可的食物;熊膽是否真有藥用價值才懶得管,反正身邊沒有親朋好友靠它活命就是了。不牽涉切身利益,反之可也。

只是,一些賴以為生幾十年的相關行業工人,一覺醒來忽然被道德判決跌進地獄,只希望社會不要一下子將這些行業一棍打死,而要讓它慢慢式微,否則如以前的象牙工人全部失業,在可預見的情況下仍然讓它發生就不僅僅是不幸了,畢竟他們是人,也有家庭。

假如回到大自然法則,在大海中遇到鯊魚或在樹林遇到黑熊,幾可肯定牠們將我吃掉也不會皺一皺眉頭,除非嫌味道不佳吧。

我當然不是說反魚翅反熊膽是錯,有些事情根本難分對錯。不過,如何界定照顧動物權益的界線?我自問沒這本事。要我站在道德高地振臂高呼,我辦不到。

假如再問我魚翅熊膽行業是否殘忍,我只能說:「是」,然後再次跌進以上思路,觸碰上自覺的偽善。這思路,沒完沒了,大可繼續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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