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建議,入境旅客可攜免稅煙草,由現時可攜帶最多 3包共 60支香煙,減至最多 19支。

為什麼是19支?每包香煙有 20支,19支代表那是「食開嘅一包煙」云云。究竟是哪一個腦閉塞的草包想出來的?如果你是煙民,買一包新的香煙過境,過境前你就必須先抽一支,或先丟一支,或藏起一支。哈哈!是政府逼你的!不如取締免稅香煙吧。

抽煙喝酒,傳統上都是壞習慣。我不抽煙間中喝酒,當然討厭抽二手煙但更憎恨醉酒駕駛危害他人。這兩年,酒稅降至零,忽然香港原來要成為「亞洲紅酒中心」,說不定的確有經濟效益,普羅大眾卻都心知只不過是因為香港的高官富豪大都不抽煙卻嗜酒之故;而煙稅一加再加,禁煙的地方越劃越大,對我等非煙民是好事,但是畢竟煙民有被逼入窮巷之勢。如果吸煙肯定危害健康,政府大可當它毒藥禁售,卻又捨不得豐厚的稅收。一天廿四小時,煙民抽煙大概每小時最少要抽一兩口吧,喝酒的大不了兩餐喜慶消愁朋友聚會才喝,很明顯那一個更近似某一群市民的「必需品」呢?

為什麼香港就不應成為「亞洲香煙中心」?只要煙民躲在「煙格」抽煙,不提供二手煙,真是干卿底事?很多東西一旦沉迷都有損健康,例如上網、打機、造愛、高脂食物、減肥、宗教、無線的低質素劇集、老土催淚韓劇等,有本事都徵重稅吧。用煙稅補貼酒稅,怎樣也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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