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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網上瘋傳所謂「神書」《烏合之眾》——法國心理學家勒龐(Gustav Le Bon)1895年出版的學術著作,精確描述群體心理特質。無數人不解目前香港大量反政府的暴徒及其不割蓆的支持者的非理性,而且其中包含受過高等教育之人,本書竟能一一解答。

對於不愛閱讀的香港人來說,今次社會紛亂居然引起一部份有心人的好奇,本書竟能暢銷,可謂異數。不足以買一碗拉麵的價錢,叫香港人掏錢還是永遠的難,他們更願意花錢買名牌吃火鍋,所以想想其他買下本書的人還不少,倍覺欣慰。

我自小抗拒群體活動,正常地人越大越自閉離群,對於群眾根本鄙視之。親朋好友也好,公眾人物也好,個別這次深陷群眾思維其中,喪失自我理智而不自知,說別人一樣的說話,想一樣的思想,猶如被洗腦;我看在眼裡聽在耳裡,一點不奇怪,十分理解。我不是李天命信徒,但是他的口頭禪「同情地了解」,卻原來不知不覺付諸實行了。

讀書其一好處,是有幸讀到古時有識之士的真知灼見,有些道理別人120年前就有系統地解釋了,吾道不孤也。誰都知道「群眾是盲目的」,然而從心理學角度解釋和描述群體心理,還是有令人茅塞頓開的感覺。

勒龐形容一個心理群體的特點是:

構成這個群體的個人不管是誰,他們的生活方式、職業、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還是不同,他們變成了一個群體這個事實,便使他們獲得了一種集體心理,這使他們的感情、思想和行為變得與她們單獨一人時的感情、思想和行為頗為不同。若不是形成了一個群體,有些念頭或感情在個人身上根本就不會產生,或不可能變成行動。

所以「同情」是必需的,否則不可能理解。

⋯⋯人們在智力上差異最大,但她們卻有著非常相似但本能和情感。在屬於情感領域的每一種事情上——宗教、政治、道德、愛憎等等,最傑出的人士很少能比凡夫俗子高明多少。

一旦歸於群體,智力其實是不相干的,反而取決於情感與性格。

勒龐說, 群體特點的決定原因,一是群體不必承擔責任,個人不再需要約束個人慾望;二是傳染;三是群體「易於接受暗示」。融入群體的個人,有意識的人格、意志和辨別力消失,變成無意識狀態,猶如被催眠。

⋯⋯群體在智力上總是低於孤立的個人,但是從感情及其激起的行動這個角度看,群體可以比個人表現的更好或更差,這全看環境如何。

群體的不同特點:

1衝動、易變和急躁,「與原始人非常相似」——所以往往在咆哮,和X人老母

2易受暗示和輕信——太子站死了六個人也有人相信

3情緒誇張與單純——「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4偏執、專橫和保守——「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5(道德)如果「道德」一詞指的是持久尊重一定的社會習俗,不斷抑制私心的衝動,那麼顯然可以說,由於群體太好衝動,太多變,因此它不可能是道德的。相反,如果我們把某些一時表現出來的品質,如捨己為人、自我犧牲、不計名利、獻身精神和對平等的渴望等,也算作「道德」的內容,則我們可以說,群體經常會表現出極高的道德。——暴徒是否有收錢,從來只是旁枝末節。錢,對於政治上腦的群眾,不會是最關鍵的。

勒龐也談到民主和教育,對120年後的香港人竟也挺有參考價值,這裡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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