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聚會,一圍13人,約50至70歲,一圍11人,約30至40歲。

席間有人提起下週舉行之選舉,忍不住大罵某些出位政客的固然不少,提不起興趣討論的更多;然而,估計打算去投票的最多6人,卻應該都會去投所謂「民主派」吧,按這推斷,1/4人將會成「大多數」「壓倒性」勝出。

其他人為什麼不投票?

很簡單,你要我投票「支持」某人,那麼有沒有人值得?我找不到,就不投票啦。

歷年來選出來的議員表現差強人意,令我對這制度失望,我就不投票啦。

從來我都是小眾,為什麼我要去玩一個「少數服從多數」即「人多蝦人少」的遊戲?我當然不玩啦。

香港現在就是這樣:全港成年居民的百份之幾為選民,選民的投票率30%、40%,勝出的候選人可能佔約50%選票,那麼他究竟能代表多少%的人?

不投票的市民,沉默的大多數,被有些人質疑:「誰叫你們自己放棄公民權利?」笑話!公民權利就是要在一堆爛橙中選擇?你給我兩碟飯,一碟超難吃,一碟已變壞,我就不應不吃?

為什麼香港居民還要登記才能成為選民?

為什麼不能投反對票給最討厭的候選人,讓他支持票反對票互相抵銷,正數最多的才勝出?如今你只要擺個所謂鮮明立場出來就勝出,哪怕你哄了一個人的同時得罪三個人。

為什麼不能投票反對投票制度?我是寧願你派一個特首總比市民選出來的好,因為我深信群眾都是盲目的,如何?

「民主」是以民為主,不等於簡單的投票制度。全民直選?像這樣選,有交叉用!當社會上大多數人選擇「沉默」不玩你的遊戲,是他們的問題還是遊戲的問題?重視學生的老師會只照顧舉手發問的同學而漠視其餘的大多數嗎?

要選的話就像報稅,規定每人有責任申報立場,容許選擇支持或反對某制度或候選人或無意見。

就算如此,亦不過是一個「恃人多」的遊戲規則,能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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