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大都仍然稱暴徒為「示威者」,稱搗亂、破壞、襲擊行動為「示威」,是不懂中文,不懂新聞,被黑記把持,還是真正的白色恐怖呢?估計主要還是因為後者吧。
集體欺凌,蒙面犯罪,誣衊挑釁——暴徒的所作所為,反映的心態人格,竟然可以用上最陳腔濫調的「卑鄙無恥下流賤格」,形容恰如其分,無多無少,反覆驗證還是絕配。
人渣之流,只是搗亂破壞欺凌襲擊,偏偏並未示威,新聞稱之為「示威者」而並非「搗亂份子」、「無賴」、「暴徒」、「人渣」,才是指鹿為馬。
董建華大概是香港政商界公眾人物之中,人格人品算得上好的小貓幾隻之一,坦白承認以通識代替中國歷史科是一大錯誤,種下一堆毫無國家民族概念的年輕人,一力承擔責任,向公眾道歉。讓下一代不用學習自己國家歷史,固然是教育自殘,全世界罕見;容許無良教授編審針對中國、煽動仇恨的偏頗通識教材,訂下闊到無倫的通識科範圍任憑教師亂教,更是戇居到極的重大過失。
然而,學校教育,從來不及家庭教育有效。
對於我等七十年代出生,成長於八十年代的香港人,父母真正是生於亂世,或者剛剛戰後,他們深深明白戰亂對家庭和社會的破壞,切身體會生活艱難,不忘國家恥辱,沒一刻遺忘中國人身份。再上一代更是親歷抗日戰爭,若果談起日軍暴行、生離死別,談到一分鐘眼淚肯定掉下來。
我們兒時常常因為不同需要填上自己鄉下籍貫,都知道自己家的根。伴隨我們少年時的精神食糧,一大堆電視、電影之中,其實主題大都包含忠義、守法、親情、奮鬥等,當中不少得李小龍電影、《大俠霍元甲》等民族題材。
父母縱使如何忙於糊口,通常都不忘在孩子腦海種下最重要的人生道理、做人原則,例如:
「做人要守法。」
「要做有用的人。」
「要自強,否則被人瞧不起。」
「做人要光明正大,不要害人。」
「做錯事,要承擔過錯。」
「別給人麻煩。」
⋯⋯
我們這一代男孩子最鄙視的是:「人多欺人少」、「敢做不敢認」,其實應該之前任何一代也是如此吧。
有一個有點人氣的年輕學者撰文說,其實香港人最懷念的是八十年代末至九七回歸前,當時香港人生活過得好,對大陸人還保持優越感,而香港政制一直在增進民主云云。
那個時候嘛,是的⋯⋯
那個時候,香港人在忙於賺快錢,炒股炒樓,紙醉金迷,酒色財氣,不亦樂乎。
那個時候,香港人當然有優越感,回到大陸當大爺,包二奶三奶,叫雞,大陸妹在很多人眼中哪裡算是個人?
那個時候,物質充裕了,香港人開始食玩買的生活,日本、泰國、日本、泰國⋯⋯
那個時候,香港人生孩子一個起兩個止,父母都給孩子最好最多的物質,長大教他們食玩買。
那個時候,初當父母的香港人,他們教的人生道理、做人原則是:怎麼做有著數(所謂有「so」),怎麼做不會「蝕底」。
那個時候,香港人的精神食糧是無厘頭。
以上,當然有以偏概全,只為描述社會面貌變遷。
香港有今日,都是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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