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所謂「倫理學者」批評,代母產子是「視母腹為工具,剝削女性」云云。
世界上最著名的代母是誰?聖經故事中的瑪利亞也。
瑪利亞之所以被尊稱為「聖母」,就是因為被視為產子工具,被剝削而且沒有酬勞?
大概所謂「倫理學者」好可能會贊同將史上最暢銷書列為禁書呢。
以下轉自蘋果日報:
天主教倫理學者批評:
代母產子是對女性剝削
2010年11月04日
【本報訊】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長子李家傑為償父願,在美國以代母誕下三子,天主教香港教區繼副主教楊鳴章直斥事件是不尊重生命後,最新一期公教報中英文版均以探討代母產子一事作為頭條報道,文中引述倫理學者譚傑志神父批評,代母產子是視母腹為工具,剝削女性,強調子女不是產品,不能如車和樓般,想要就有。
富豪安排代母產子有否違法仍未解決,衍生的道德問題也遭到非議。
在中文版中,譚神父指出代母產子的問題,在母嬰關係中引入了第三者(代母),影響母親與胎兒的關係,並視母腹為工具,是對女性的剝削,嬰兒也會被視為製成品多於父母愛的結晶。譚神父強調,子女不是產品,不能如樓或車般,想要就有。
周一嶽:在港接洽或違法
公教報英文版則引述譚一篇名為「 Will to Power」的文章,批評為滿足個人願望安排代母產子,是濫用了現代醫療科技。他認為,現代社會生育的自由配合先進生育科技,令公眾更易接受日新月異的生殖方法,但強調子女是天主恩賜,人不能單為自己的益處,影響社會以至兒童本身的權益。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昨被問及代母產子一事時,首度開腔回應事件。周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指出在香港的《人類生殖科技條例》下,在本港進行任何商業活動引致代母服務,均有可能違法。至於在海外,倘在香港已接觸或有人擔當經理人工作,安排代母產子的生意,也可能觸犯法律,須視乎個別個案決定。

其實我覺得這次「代母」事件做得甚好, 至少是有計劃有心理準備下進行, 而且願意擔起父親的責任(暫時看來如是)。有些在「自然但意外」下誕生的嬰兒, 即使知道雙親是誰也可能等於沒有。哪一個case比較好? 只有天知道了。
正是。 你知我知,不用等上天來判斷。
this term is creative: St. Replacement Mother, haha
好核突的直譯...... 代母英文原來是:surrogate mother。
這本來就是一件核突的事: 如果可以隨便找塊豬肚完成這件事,他們應不會找個人去做,以免將來出現什麼爭產爭撫養權的情況...而且據說因為精子是打針打上去的不是自己力爭上游的,所以特別容易造成一胎多生情況。
科學研究的種種人工受孕方法,其實幫了很多人。有些就是無法力爭上游,或者游到對岸也沒用嘛。 就算豬肚能夠完成,誰會讓豬乸當兒子的母親?
人工受孕是科學貢獻,代母不是。誰能保證那代母不會變成一隻豬乸?
先利用試管將精子和卵子體外結合再植入母體,不是親身上陣來真的,是科學啊。
所以那代母只是一個育成器,換豬也可以啦,換不鏽鋼也可以,哪個孩子會問「我是從哪個育成器出來的?」除非上帝告訴你。
上帝才不會找個不鏽鋼的瑪利亞。 你話比我說得更盡,工作壓力大吧,歡迎來減壓,呵呵~